淘宝商城发公告释疑2012新规 称调整绝不是涨价

 10月15日,淘宝商城发布公告称:从10月10日公布了“淘宝商城2012年商家招商续签及相关规则”后,这一政策出台遭到了部分商户和媒体的误读和困惑,对此,淘宝商城归纳了十六条问题,并予以解答。并新开设1010@tmall.com 邮箱,对卖家的疑问进行解答。

  以下为淘宝商城公告全文:

  从10月10日我们公布了“淘宝商城2012年商家招商续签及相关规则”后,淘宝商城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在这其中,我们欣慰的看到,绝大部分的商家和消费者都认为,新的规则通过提升商品和服务品质,能给大家带去更大的实际利益,在这里,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但我们也看到,有部分商户朋友和媒体,对这个政策出台的初衷和相关细则上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读和困惑。

  现在,我们将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一一列出,并予以解答。淘宝商城会一如既往地倾听大家理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帮助我们做地更好。

  第一: 淘宝商城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出台新规则?规则改变的初衷是什么?

  这次公布的2012年度商家招商续签及相关规则,其实是为明年入驻商家提出的新的标准。和卖家开始沟通是两个半月前的开始的,现在公布,也是希望能提前三个月给商家充分的准备和调整的时间,所以,我们觉得外界说的如“仓促执行”,甚至说“强拆”这些有失偏颇。

  之所以对明年商家入驻标准做了相应的提升,是因为消费者的需求在不断提升和细分,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协助商家迅速跟得上消费者日益变化和发展的需求。我们也相信,打造品质之城这是大家共同的目标。

  第二:有说法 YY 群中集中了5万淘宝商城卖家,这个确实吗?

  绝对没有。淘宝商城目前一共才有5万余名企业商家,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据我们观察和了解,大家也可以自己去群里看一看,YY 群中,包括组织者在内,真正的商城商家仅占很少数,加上淘宝网卖家也不足1000名,一些职业差评师、炒作信用者以及别用用意者占了相当比例,更多的是围观看热闹的群众。

  第三:有人说淘宝商城调整这次是变相涨价。

  调整绝不是涨价,大家简单算一下帐就明白了。

  有些人一直在强调技术服务年费从往年6000元/年调整至3万、6万/年两档,并认为这是收费增加多少倍,但是实际上只要每天能达到3000块钱销售额这个不高的标准,就能获得全部技术服务费的返还。根据我们的了解,绝大多数商家基本可以最终免除缴纳这部分费用。

  其实从一开始,淘宝商城就是一个企业化运营商家的经营场所,只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实力的诚信商家都可以在这里获得良好的发展,这次规则调整的目的,就是激励商家提供更多更好的商品,并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四:有人说技术服务年费调整是要多收钱。

  不是为了多收钱,如果是多收钱我们就没必要提供技术服务费的返还。实际上,大家可以发现,这个标准只是为了帮助大家提升服务品质的手段而已。

  不管是什么商家,大家网上开店的目的还是为了服务好消费者并赚到钱,如果新的标准在不增加大家一年费用的基础上为大家带来更多的销量和收入,帮助大家赚到更多的钱,何乐而不为呢?

  今天很多淘宝商城的优秀商家,最初起步和发展都是在淘宝网,淘宝网有淘宝网的优势,淘宝网里面的大卖家比比皆是,开店赚钱根据自身现实条件其实有不同的选择。并且消费者选择商家并不会因为它在哪里,而是看它到底提供了多好的服务和商品,不是吗?

  第五:网上有人指责违约责任保证金提高幅度较大,商家会增加成本,商城怎么看?

  违约保证金,顾名思义是违约了才会付出的成本。一个一直认真经营和服务的商家,相信它永远不会花一分钱。
违约保证金的提高,是提醒所有的卖家朋友,如果不重视服务和品质,那么就要为此付出代价。这更多像一个提醒,帮助大家诚信经营,以此带来更多的交易,赚到更多的钱。

  而且大家也看到,这个钱是冻结在大家自己的支付宝账户里,我们没有权利也也不可能挪为他用。而且,只有当商家发生违约行为时,才会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并转入为消费者保障设立的基金,用以赔偿买家损失。例如,规则调整后,商家一旦被发现售卖假货,将被扣除保证金,并被立即封店,“假一赔五”赔偿消费者。

  第六:有人说淘宝商城收取这么多保证金是为了融资和吸纳资金,商城怎么看这个问题?

  这完全是谣言,实际上我们自己的现金储备很充足。这个钱也不是给我们的,而是冻结在商家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上面,就像平常我们放在自己支付宝账号里面的钱,不过现在是系统冻结无法使用,显然我们没有权利也不可能挪为他用。

  第七:淘宝商城收取的交易佣金会不会发生变化?

  相信大家也看到,这次的交易佣金几乎没有变化,而且我们承诺,交易佣金费率在未来很长时间里面都不会再作调整。

  第八:淘宝商城规则调整,是否提前和卖家沟通过?

  两个半月前,我们就开始通过各种途径,去广泛的和商家聊,听他们的想法、意见和建议。9月份的时候,我们还专门为这个事情,请来各种类型不同类目的商家,开过2场面对面的沟通会,从反馈来看,绝大多数卖家朋友都是支持和认可这个新的规则的,毕竟这是符合大家和消费者利益的一件事。

  而且,这个规则出来,也给所有的卖家近3个月的时间去考虑是否要重新续签。我们一直在倾听对规则改变理性和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调整之后,在原有各种沟通渠道的基础之外,我们再开通了一个1010@tmall.com 邮箱,对这个问题进行专门的倾听。

  第九:对于有些新开店的创业型商家,刚到淘宝商城就遇到规则调整,他们可能会遇到麻烦,商城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正是考虑到这个问题,我们才在距离2012年还有3个月的时候宣布这个新规则,给大家充足的准备时间。事实上,在商家入驻淘宝商城时,我们会跟大家签一个合同,每次合同的时效是到每个自然年的年底,不可能在10月就立刻执行新的规则。

  对于处于初创期的商家,如果大家觉得还不能达到商城标准的,未必一定要一下子就到淘宝商城来,可以先在淘宝网里发展壮大,我们会欢迎大家再度回到商城来。

  从这个角度考虑,淘宝商城与淘宝网之间已建立了一个机制,为这些商家提供了一键转移到淘宝集市的功能,而且大家不要担心,店铺以往的交易记录,信用情况将被保留。

  第十:网上有人指责淘宝商城规则调整倾向大卖家,对中小卖家不公平,淘宝商城怎么看这个问题?

  我们的规则从来不会因为商家规模大小而有倾向,在我们眼中,商家没有大小之分,只有是否诚信,是否认真经营服务的区别。消费者也不会在乎谁是大卖家还是小卖家,他们只希望能买到好的商品获得好的服务,小卖家未必就比大卖家差,他们也有自己的精彩和活力。而且没有谁天生就是大卖家,都是从小的阶段走过来的,事实上,大家往几年前看看,现在淘宝上那些家喻户晓的品牌商大卖家,像麦包包、韩都衣舍这些,几年多前也是差不多的小卖家,不过他们通过自己的认真经营,很辛苦很努力才做到今天的规模。如果我们真的偏帮大卖家的话,他们又怎么能做起来呢?

  第十一:有很多弱势群体、还有大学生,在网上开店创业,但是商城规则调整后,要交数万的年费和保证金,这对他们可能是一个很高的门槛,淘宝商城怎么看这个问题?

  对这部分创业者而言,淘宝网可能是他们更好的选择。因为淘宝和淘宝商城的定位不同。淘宝主要服务小企业和创业者,淘宝商城致力于服务品牌商。淘宝8年以来一直是免费的平台,这里是创业者的乐园,而且也针对中小卖家和创业人群,推出了相当多的优惠帮扶措施。而淘宝商城从开始就是一个收费的 B2C 平台,是一个企业化经营的场所。如果这部分创业者有一天做大了做出自己的品牌了,可以到淘宝商城来发展,我们一定欢迎。

  第十二:如果商家确实不符合商城的要求,而也愿意平移到淘宝集市,那么商家在集市店的人气会否降低?

  不会。因为店铺生意的好坏,和在淘宝商城还是在淘宝集市,没有必然联系。事实上,淘宝网的流量和人气远超过淘宝商城,只要商品和服务好,集市里面也有很多在各自行业里面做的很好的商家,即使相比商城商家,也不逊色。

  如果卖家朋友从淘宝商城迁移到淘宝网,大家以往的历史交易、累计信用这些会保留不受影响,我们也会在后续有更多的措施帮助大家,所以完全不必担心。

  第十三:新的流量分配机制是怎么一回事?

  流量分配机制的标准从来就不是商城还是集市。我们是希望能够把商家获得多少流量和商家的商品品质、服务水平挂钩起来,因此,只要那些诚信经营的商家,不管它是开店三年还是半年,不管它的大小和类目,都会获得更好的人气和流量。

  第十四:微博上有人说12号有人到杭州线下围攻淘宝公司,这是真的么?

  一个 PS 的旧图片无法蒙蔽群众雪亮的眼睛。我们随时欢迎大家来淘宝商城参观,也欢迎大家的理性和建设性意见。

  第十五:对现在聚集围攻的那些人,淘宝商城方面是否和他们做过沟通?

  事实上,我们和卖家买家一直有多种沟通渠道,电话、服务邮箱,包括旺旺那些都是可以的。但到今天为止,我们并未接到任何来自围攻群的组织者发来的要求对话或者交流的讯息,他们也从来没有和我们有过任何正式接触,也没有提出任何明确的意见,仅是在一味鼓动网友攻击无辜的商家。

  第十六:对于围攻闹事者的诉求,淘宝商城方面会让步么?

  一直以来,我们欢迎理性和建设性的意见。但如果是违背消费者的意愿,违背绝大多数卖家朋友的意愿,这样的意见,我们不会接受。我们更不愿意看到那些希望通过伤害其他正当经营的卖家以实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的行为,我们相信所有有正义感的人都不会让步的。

  淘宝商城是大家的淘宝商城,是大家的成长给了淘宝商城旺盛的生命力,淘宝商城要打造品质之城,一定会获得消费者的认可。

  路走对了,就不怕远。请大家为彼此加油。

    原文作者:技术专家
    原文地址: https://blog.csdn.net/SmartTony/article/details/687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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