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设计模式读书笔记(三)——继承

继承这个东西在Javascript中尤其复杂,我掌握得也不好,找工作面试的时候在这个问题上栽过跟头。Javascript的继承方式属于原型式继承,非常灵活。因此Javascript的继承方式除了基于类的继承之外还有基于原型的原型式继承。

继承是什么

看了这个词的第一反应我联想到了财产继承,在一般情况下,父母的遗产由子女继承,也就是说子女将会获得财产的使用权。而Javascript中的继承与现实生活中的财产继承还是有区别的。首先,Javascript中的父类和子类可以同时并存,而遗产么,什么样的财产叫遗产呢?其次,财产是花了就没了,而JS里的继承则是子类能够继承父类的方法,可以重复使用,减少代码量。当几个类都需要一个相似的方法时,使用继承可以从同一个类中继承相同的方法,而不用对每个类重复地复制粘贴了。

不用在定义上纠缠过久,下面讨论一下实现继承的一些方法。

继承的基本方法

开头便说到了JS的继承方式分为基于类的继承(简称类式继承)和基于原型链的继承(简称原型式继承)。

类式继承

类式继承的特点就是使用函数声明类,通过new关键字创建实例。

创建类的方法很简单,一般可以写成这样:

function Blog(address) {
  this.address = address;
}

Blog.prototype.getAddress = function() {
  return this.address;
}

创建该类的实例通过new关键字即可:

var blog = new Blog('classicemi.github.io');
blog.getAddress(); // 'classicemi.github.io'

当使用new关键字时,它和通过一般方式执行函数的区别在于函数的执行方式会改变。当使用new关键字执行Blog类的构造函数时,系统首先创建一个新对象,这个对象会继承自构造函数Blog的原型对象(新对象的原型就是构造函数的prototype属性)。再将this关键字绑定到新对象上,再返回该新对象。也就是说,构造函数用来对生成的新对象进行一些处理,使这个新对象具有某些特定的属性。

创建一个继承Blog的类就需要手工完成和new运算符相似的工作了。

function MyBlog(address, author) {
  Blog.call(this, address);
  this.author = author;
}

当通过new关键字调用MyBlog构造函数时,系统会创建一个新对象(这步是自动的,this即为这个新对象),然后在this上调用超类Blog的构造函数,再给this添加一些MyBlog类特有的不是继承自Blog类的属性,最后将新对象this返回(这步也是自动的)。

下面为了继承Blog类的方法,需要设置原型链,使MyBlog类能够在原型链上找到继承自Blog类的方法。

MyBlog.prototype = new Blog(); // MyBlog类的原型是Blog类的一个实例
MyBlog.prototype.constructor = MyBlog; // 上一步执行后prototype的constructor属性会变成Blog,需要修改回来
MyBlog.prototype.getAuthor = function() { // 给MyBlog添加自己的方法
  return this.author;
}

通过这些操作后,MyBlog类就声明好了,它继承了Blog类的属性和方法,创建MyBlog类实例的方法和创建Blog类实例的方法一样,直接使用new关键字调用构造函数即可。

原型式继承

之前的类式继承是为了模仿其他一些面向对象语言的特点而创造的,并没有真正体现Javascript语言本身的特点,下面要说的原型式继承则是利用JS的原型特性而实现的继承方式。

使用原型式继承时,不需要像类式继承一样用一个类(构造函数)来定义对象的结构,而可以用对象字面量的方式直接创建一个对象,这个对象是作为原型存在的,被称作原型对象(prototype object)。就像工厂生产车间里的模具一样,为以后生产出的零件提供了参考原型。

还是以之前的BlogMyBlog类为例:

// Blog原型对象
var Blog = {
  address: 'classicemi.github.io', // 属性只是作为默认值,一般都会被改写
  getAddress: function() {
    return this.address;
  }
};

这里没有像用一个构造函数来定义Blog类的结构,将方法添加在Blog.prototype上。这里定义的Blog对象只是作为原型存在,为继承Blog类的对象提供一些方法。

现在原型对象有了,要创建继承该原型对象对应的类的新类应该怎么做呢?利用JS的原型链特性,只要将新类的原型设为该原型对象即可。按照这种思路可以写出子类MyBlog的创建方法:

function MyBlogConstrucFunc() {}
MyBlogConstrucFunc.prototype = Blog;
var MyBlog = new MyBlogConstrucFunc();

通过new运算符调用MyBlogConstrucFunc函数,返回的是一个空对象,这个空对象的prototype属性指向原型对象Blog。在返回的空对象中,还可以添加MyBlog类自有的属性和方法。

不过通过这三行代码实现子类对超类的继承还是有些冗余,我们可以实现一个方法来实现对超类的继承,将超类作为该方法的参数传入并在最后将空对象返回即可。

function clone(object) {
  function F() {}
  F.prototype = object;
  return new F();
}

Mixin Class

以上所讨论的是比较严格的继承方式,有的时候,我们可能只想对某个函数进行重用,并不需要完全的继承,那么我们可以将函数以扩充的方式在类之间进行共享。对于重用频率比较高的方法,我们可以将它们归并在一个类中,然后用这个类去扩充其他的类。这种方法称为掺元类(mixin class)。这种处理方法在很多JS库(比如jQueryUnderscore)中都有用到,是一种扩充工具函数的好方法。

var Mixin = function() {}
Mixin.prototype = {
  serialize: function() {
    var output = [];
    for(key in this) {
      output.push(key + ': ' + this[key]);
    }
    return output.join(', ');
  }
  ...
};

为了能方便地将Mixin类中的方法添加到其他类中,我们可以扩展工具函数augment

function augment(receivingClass, givingClass) {
  if (arguments[2]) { // 可接受三个参数,第三个参数为需添加的方法,多个方法可用数组将方法名传入
    if (arguments[2] instanceOf Array) {
      for (var i = 0, len = arguments[2].length; i < len; i++) {
        if (!receivingClass.prototype[arguments[2][i]]) {
          receivingClass.prototype[arguments[2][i]] = givingClass.prototype[arguments[2][i]];
        }
      }
    } else if (typeof arguments[2] === 'string') {
      if (!receivingClass.prototype[arguments[2]]) {
        receivingClass.prototype[arguments[2]] = givingClass.prototype[arguments[2]];
      }
    }
  } else {
    for (methodName in givingClass.prototype) {
      if (!receivingClass.prototype[methodName]) {
        receivingClass.prototype[methodName] = givingClass.prototype[methodName];
      }
    }
  }
}

这时我们如果要给其他类添加Mixin中的方法的话可以直接这样写:

augment(MyBlog, Mixin);

类式继承和原型式继承的对比

类式继承存在的意义很大一部分是为了满足对Javascript的特性还不熟悉的程序员,毕竟这种方法是强行为了模仿其他面向对象语言的特性而创造的。Javascript的原型式特征在父类和子类之间建立了一种双向的联系,这是JS区别于其他语言的特点。
原型式继承发挥了JS的特性,所有的子类继承的方法会通过原型链逐级向父类查找,因此用于继承的方法在内存中只会保存一份,这样可以节约内存。只有在对子类的某个方法进行直接设置,将继承而来的方法覆盖的时候才会对新方法单独生成副本。

封装对继承的影响

一个经过封装的类,它的公用方法和特权方法可以被继承下来,因为它们是添加在原型链上的,在作为构造函数的时候可以继承给子类。而私用方法相当于作为了闭包中的变量,与原型链无关,因此不会被继承。

父类中的特权方法可以访问父类中的私用属性,而特权方法会被子类继承,因此子类也可以通过继承的特权方法间接访问父类的私用属性。但子类中新添加的特权方法不能访问父类中的私用属性,因为缺少了到达父类内部的原型链“通道”

    原文作者:classicemi
    原文地址: https://segmentfault.com/a/119000000048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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