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使用委托类型跳过标识符时,编译器会抛出错误,指出需要标识符.那么,在声明委托时,为什么必须指定类型的标识符?声明中只有类型信息就足够了吗?
public delegate void MyDel(object o, EventArgs e); // accepted by compiler
public delegate void MyDel(object, EventArgs); // throws error, why?
注意:C仅支持仅包含类型的声明.由于我来自C背景,我期待这里有相同的行为.
最佳答案 如果没有别的,那么当你写
documentation时,你可以清楚地指出你正在讨论哪些参数. (例如,特别是对于具有相同类型的多个参数的代表)
它也与其他区域(例如抽象方法或接口方法)一致,它们也没有主体,但仍然需要命名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