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8 译言 赵嘉敏 关于区块链的三点陈述
我只说三点,六百字以内。
第一,区块链的价值,在于让机器进一步成为我们的信任代理。
先搞清一点:
分布式记账 ≠ xx 信任机制。
信任是件很难搞的事情。人和人之间,人和机构之间,机构和机构之间,都要通过长期打交道,才有可能建立信任。而建立起的信任,又往往在一个瞬间就会崩塌。无他,人是一种擅于打破规则、从而打破信任的物种。
但机器是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运行的(bug 造成的破坏除外),所以机器可以成为我们的信任代理。今天无处不在的各种自动程序,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我们的信任代理。
分布式记账,让篡改数据记录这件事情变得很难。所以说,区块链的价值,在于让机器进一步成为我们的信任代理。
第二,区块链最先应用的场景,就是那些需要信任代理的地方。
各种权利代理、收益代理、代购……都是区块链可以应用的场景。
货币发行方,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信任代理;货币也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这是为什么区块链第一个应用就找上了数字货币的原因。
但是,但是,trust me,在货币发行的信任代理上,区块链不能替代中央银行。更有可能的是,中央银行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数字货币,作为反洗钱和反腐的工具。
第三,区块链 + 智能合约 = 互联网的基础事务协议
普通人并不需要了解区块链的具体实现。你只要理解:就像 TCP/IP 协议是互联网最基本的通信协议一样,区块链 + 智能合约将构成未来互联网上最基础的事务协议。这就足够了。
重要的是,机器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人类社会活动中。先是通信,然后是社交,将来是事务。在机器的全面照看下,我们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