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为什么匿名内部类和局部内部类只能访问final变量?

一、为什么匿名内部类参数必须为final类型 ?

​ 从程序设计语言的理论上:局部内部类(即:定义在方法中的内部类),由于本身就是在方法内部(可出现在形式参数定义处或者方法体处),因而访问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形式参数或局部变量)是天经地义的.是很自然的。

二、 为什么JAVA中要加上一条限制:只能访问final型的局部变量?

 ,但是:编译技术是无法实现的或代价极高.

​三、 困难在何处?到底难在哪儿? 

​主要是考虑到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与局部内部类的对象的生命周期的不一致性!

​ 设方法f()被调用,从而在它的调用栈中生成了变量i,此时产生了一个局部内部类对象inner_object,它访问了该局部变量i .当方法f()运行结束后,局部变量i就已死亡了,不存在了.但是局部内部类对象inner_object还可能 一直存在(只能没有人再引用该对象时,它才会死亡),它不会随着方法f()运行结束死亡.这时就会出现了一个”荒唐”结果:局部内部类对象inner_object要访问一个已不存在的局部变量i!

​四、 如何才能实现呢?

当变量是final时,通过将final局部变量”复制(copy)”一份,复制品直接作为局部内部中的数据成员.这样,当局部内部类访问局部变量时,其实真正访问的是这个局部变量的”复制品”(即:这个复制品就代表了那个局部变量).因此:当运行栈中的真正的局部变量死亡时,局部内部类对象仍可以访问局部变量(其实访问的是”复制品”),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局部变量的”生命期”延长了.

五、​那么,现在的核心的问题是: 怎么才能使得访问”复制品”与访问真正的原始的局部变量,其语义效果是一样的呢? 

​1、当变量是final时,若是基本数据类型,由于其值不变,因而:其复制品与原始的量是一样.语义效果相同.(若:不是final,就无法保证:复制品与原始变量保持一致了,因为:在方法中改的是原始变量,而局部内部类中改的是复制品)。

2、​当变量是final时,若是引用类型,由于其引用值不变(即:永远指向同一个对象),因而,其复制品与原始的引用变量一样,永远指向同一个对象(由于是final,从而保证了它只能指向这个对象,再不能指向其它对象),达到了局部内部类中访问的复制品与方法代码中访问的原始对象,永远都是同一个,即:语义效果是一样的.否则,当方法中改原始变量,而局部内部类中改复制品时,就无法保证复制品与原始变量保持一致了(因此,它们原本就应该是同一个变量.)。

    原文作者:cj_kenny
    原文地址: https://blog.csdn.net/cj_kenny/article/details/8113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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