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四种设计模式

数据库设计四种主要设计模式的一般使用原则

1.主扩展模式

主扩展模式通常用来将几个相似的对象的共有属性抽取出来,形成一个”公共属性表“,且“公共属性表”与“专有属性表”是“一对一”的关系。

 “专有属性表”可以看做是“公共属性表”的 扩展,两者合在一起就是对一个特定对象的完整描述,故此得名“主扩展模式”。

 

对象的个数不多;各个对象之间的属性有一定差别;各个对象的属性在数据库设计阶段能够完全确定;各个扩展对象有独立的、相对比较复杂的业务处理需求,此时用“主扩展模式”。将各个对象的共有属性抽取出来设计为“主表”,将各个对象的剩余属性分别设计为相应的“扩展表”,“主表”与各个“扩展表”分别建立一对一的关系。

 

 2.主从模式

主从模式,是数据库设计模式中最常见,也是大家日常设计工作中用的最多的一种模式,他描述了两个表之间的主从关系,是典型的一对多关系。

 

对象的个数较多且不固定;各个对象之间的属性几乎没有差异;对象的属性在数据库设计阶段能够完全确定;各个对象没有独立的业务处理需求,此时用“主从模式”。将各个对象设计为“从表”的记录,与“主表”对象建立一对多的关系。

 

 3.名值模式

名值模式,通常用来描述在系统设计阶段不能完全确定属性的对象,这些对象的属性在系统运行时会有很大的变更,或者是对个对象之间的属性存在很大的差异。 

 

对象的个数极多;各个对象之间的属性有较大差异;对象属性在数据库设计阶段不能确定,或者在系统运行时有较大变更;各个对象没有相互独立的业务处理需求,此时用“名值模式”。

 

 4.多对多模式

多对多模式,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数据库设计模式,他所描述的两个对象部分主次,地位对等,互为一对多关系。

多对多模式需要在两个表之间建立一个关联表,这个关联表是多对多关系的核心。

 

两个对象之间互为一对多关系,则使用“多对多模式”。

    原文作者:jason.bai
    原文地址: https://www.cnblogs.com/baizhanshi/p/8342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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