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设计模式-面向对象的六大原则

在15年的年底,准备认认真真的学习一下相关的设计模式,今天是第一天。参考的书籍——《Android源码设计模式解析与实践》,特写博客,算作学习笔记吧!!

  •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两个完全不一致的功能实现就不应该放在同一个类中,一个类中应该是一组相关性很高的函数、数据的封装。但是这个的界限往往不是那么清晰,很多时候都是凭借自己的经验来划分类与类之间的界限。这个也是单一原则颇受争议的地方。因为每个人的思维方式、经验各不相同,那么划分类的职责界限必定各不相同!

  • 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软件中的对象(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但是对于修改是封闭的。这个就是要求我们应该使用扩展的方式来实现变化,而不是应该写死对象与对象的联系。更不应该频繁的修改应经写好的代码。

  •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替换原则就是对于上面开闭原则提供的具体实现的原则,那就是面向接口、抽象编程。也就是面向对象中,继承和多态的体现。我们通过建立抽象建立相应的规范,而具体的实现实在运行时替换相关的抽象,而建立具体的实现。所以抽象和接口是面向对象编程的精髓所在啊!!

  •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Inversion Principle)

    • 1.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 2.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具体实现)。
    • 3.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其实就是说模块间依赖是通过抽象发生。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或者抽象类来产生的。其实还是上面里氏替换原则里面强调的问题——面向接口、抽象编程。

  •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Segregation Principle)

    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其实还是一个依赖抽象的道理,那就是不管具体实现的子类拥有了很多其他特性,但是基本的还是可以通过父类或者接口来确定(有点儿向上转型的调调),当我们不需要或者不关心子类特有的方法属性时,那就把它作为接口或者父类去使用。而在当做接口使用时,又可以不用担心其他特有的方法被暴露出去,在Android的AIDL中就是返回的一个接口,通过这个接口,可以只暴露出需要暴露的方法,而其他特有的方法调用者将无法得知。

  • 迪米特原则(Law of Demeter)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小的了解。类的内部实现应该与调用者或者依赖者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封装性的体现吧。如果类与类之间的关联性越高,那也就意味着耦合性也高,一个类发生变化必定会影响到它的关联类。迪米特原则旨在划分好类与类关联是互相的职责关系,对外只暴露接口或者方法,隐藏其内部的具体实现。

以上需要明白在构建对象和相关项目时,应当确定每一个对象、方法、接口的功能,首先尽量做到功能单一原则,在这个基础上,应该再明确模块与模块直接的关系,这里就需要遵循开闭原则和里氏替换原则,还有依赖倒置原则,所到底就是明确哪些是最基本的方法,哪些是需要子类具体去实现的方法。需要具体实现就通过抽象(抽象方法和接口)让子类去具体实现。而模块与模块之间,具体实现对象之间,也应当做到抽象不依赖细节,它们之间也通过接口作为桥梁来降低耦合!最后在类与类交互的时候,应该明确好自己的功能,只对外暴露调用者需要的方法,而自己的内部具体实现应该隐藏起来。

    原文作者:lovejjfg
    原文地址: https://blog.csdn.net/lovejjfg/article/details/5057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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