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c#可以很容易地复制
java约定或它的变体,但是选择了更灵活的方法来明确声明文件中的命名空间.作为一名
Java程序员,我希望我能做的事情有所不同,但名称空间不是其中之一.
灵活性具有一定的开销(额外的支持,开发人员的额外决策,使得查看项目对命名空间的贡献变得更加困难,至少没有专家IDE).那么当这种灵活性有利时,有什么实际的例子呢?
编辑:为了澄清,重点是类如何在命名空间内声明自己,而不是如何从其他命名空间导入/引用类.
最佳答案 它在生成的代码中很有用.有时代码生成可能希望为多个类创建单个源文件 – 它们可能位于不同的名称空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