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入门之六,智能合约

智能合约类似于数据库中的trigger(触发器),即特定事件出现的时候,自动执行的代码块。通俗地讲,它使得“钱自己会动”。比如说:老公账目上的钱如果超过一定限额,多出来的钱就会流到老婆账目上;公司的员工向某慈善组织捐一定数目的钱,公司会自动捐同样数额的钱。

比方说有一家叫时空梭的公司,它准备把名人的时间变成Token放在链上来卖。有些类似于巴菲特拍卖与他共进午餐的机会。普通专家也可以卖自己的午餐,或者咨询某个专业事项的时间。大大小小的明星也可以向粉丝销售共同午餐、共同打球、游泳之类的时间。只要他们有信用,即这些时间都真的兑现了,那么之后就可以继续销售自己的Token。

一家公司,甚至某个个人,如果有好项目以后能赚到钱,但缺启动资金,可以用自己的信用卖Token来融资。有一家叫做SelfSell的公司,允许个人用信用发行Token来贷款,义务就是未来某个时间开始向贷款者支付本息。

一家公司准备新创一种区块链,如果觉得它未来能改变世界,它就可以发行Token来筹措开发区块链底层软件代码的钱,以及推广这条链的钱——这就是现在大火的ICO了。ICO这个发明的意义,不亚于股份有限公司。只可惜现在做ICO的人,99.9%以上都是在骗钱;参与ICO的人,99.9%以上都是为了炒高Token的价格来割后进场的韭菜,并不是真的相信“改变世界”的鬼话。

如同江卓尔所说:“ICO是人类组织架构的重大创新,其意义甚至能和股份制公司的创新相提并论。当然ICO这种组织形式有价值,和早期的ICO项目有价值毫无关系。相反,早期的ICO项目充斥着大量的骗子和圈钱项目,现在95%,甚至99%的ICO项目都毫无价值。”

    原文作者:身边你豆哥
    原文地址: https://zhuanlan.zhihu.com/p/331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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