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一)<软件设计原则>

开闭原则

  •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拓展开放,对修改关闭。用抽闲构建框架,用实现拓展细节
  • 优点:提高软件系统的可复用性和可维护性

依赖倒置原则

  •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 优点:可以减少类间的耦合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可降低修改程序所造成的风险

单一职责原则

  • 定义:不要存在多余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一个类/接口/方法只负责一项职责
  • 优点:降低类的负责度、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

接口隔离原则

  • 定义: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建立单一接口,不要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尽量细化接口,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注意适度原则,一定要适度。
  • 优点:符合我们常说的高内聚低耦合的设计思想,从而使得类具有很好的可读性、可拓展性和可维护性。

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

  • 定义: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强调只和朋友交流,不和陌生人说话。
  • 朋友:出现在成员变量、方法的输入、输出参数中的类称为成员朋友类,而出现在方法体内部的类不属于朋友类
  • 优点:降低类之间的耦合

里氏替换原则

  • 定义: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T1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o2,使得以T1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替换成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T2是类型T1的子类型
  • 拓展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果适合一个父类的话,那一定适用于其子类,所有引用父类的地方必须能够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子类对象能够替换父类对象,而程序逻辑不变
  • 引申意义:子类可以拓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 含义1: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 含义2: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 含义3: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入/入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 含义4: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方法时(重写/重载/实现抽象方法),方法的后置条件(方法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或相等
  • 优点:
  • 约束继承泛滥,开闭原则的一种体现
  • 加强程序的健壮性,同事变更时也可以做到非常好的兼容性提高程序的维护性、拓展性。降低需要变更时引入的风险

合成/复用原则(组合/复用原则)

  • 定义: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聚合,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软件复用的目的
  • 聚合has-A和组合contains-A
  • 优点:可以使系统更加灵活,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度,一个类的变化对其他类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少
    组合/聚合:黑箱复用
    继承:白箱复用

总结

  • 适度设计
  • 细粒度可以组装,粗粒度不可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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