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final与静态内部类的疑惑

环境

java:1.8

前言

这次依旧是在研究单例模式的其他写法时,对内部类的写法产生了好奇;
①为什么要把内部类声明为静态的;即用static修饰?
②为什么静态类里面获取单例对象要用final修饰
③使用内部类.内部类的变量这种方式时,为什么内部类也得声明为静态的。

代码

我们先来看看代码:

public class SingleTest2 {
	
	private SingleTest2() {}

	private static class Sing{
		public static final SingleTest2 single = new SingleTest2();
	}

	/** * 内部实现类 * @return * 2019年3月8日 */
	public static SingleTest2 getSingle() {
		return Sing.single;
	}
}

既然要使用内部类来实现单例,那么你肯定不能写成如下形式:

	public static SingleTest2 getSingle() {
		return new SingleTest2().new Sing().single;
	}

所以你只能用内部类名.变量的方式去获取。

那么这样,我们就必须把single变量在内部类里面声明为静态,然后我们写成如下代码:
会编译报错:)

	private class Sing{
		public static final SingleTest2 single = new SingleTest2();
	}

但是这样呢,上面代码会编译报错

The field sin cannot be declared static in a non-static inner type, unless initialized with a constant expression

译文就是:

字段single在非静态内部类中不能声明为static,除非用常量来初始化,即final

我们需要使用内部类名.变量的方式获取单例;根据上面报错信息,既然不让在非静态内部类使用,那就把内部类声明成静态

这样就OK了。

final

在内部类里的变量前,加不加final都是没问题。加了只是在别说使用时,不能在对其进行赋值修改。
不加也没有关系。

为什么内部类也得声明为静态的

这个问题换句话说就是为什么“非静态的内部类中的成员不能定义成静态的?

下面是我个人的理解:

这是因为内部类的实例化,依赖于外部类的实例化,如果将非静态的内部类中的成员定义为静态的,那么该成员就是类级别的作用域(不需要实例化就能使用),而非静态内部类是对象实例的作用域,这显然会造成作用域混乱。因此非静态内部类的成员变量及方法不能声明为静态的。

总结

Java基础知识,慢慢的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
再简单的问题,多问问自己为什么要做么做。

    原文作者:山鬼谣me
    原文地址: https://blog.csdn.net/u013066244/article/details/88358533
    本文转自网络文章,转载此文章仅为分享知识,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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